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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发改委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测试实施方案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2010-6-7 9:46:17

 

内蒙古发改委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测试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0年自治区政府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字[2010]3号)要求,为确保专业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专业测试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业测试的顺利进行,成立自治区发改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包满达
    副组长:特木尔、朱岩、白文雅
    组  员:张奎、贾恩雁、李淑红、张海云、任俊奇
    三、专业测试方式
    1、笔试:答卷时间150分钟,评分标准百分制,占专业测试总成绩的60%。
    2、面试:回答考官提问。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评分标准百分制,占专业测试总成绩的40%。
    四、考官
    考官5名。其中外聘专业人员3名,主管部门1名,用人单位1名。
    五、考试程序
    笔试:进入专业测试的考生在指定考场同时答卷。
    面试:按照价格监测分析、价格鉴定、价格认证岗位的顺序分组抽签进行测试。
    六、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0年6月13日上午9:00-11:30
    面试时间:2010年6月13日下午2:30开始
    地点:内蒙古发改委一楼视频会议室(地址: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
    七、纪律与监督
    专业测试的全过程要在自治区发改委纪检组的监督下进行,确保公正、公平、公开。工作人员如有违纪,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考生在专业测试过程中违纪违规、舞弊的取消考试成绩。

    八、举报电话:0471-6659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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