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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内蒙古城镇建设水文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公告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11-10-18 10:51:13

根据2011年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的工作安排,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建设水文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10月 19日-10月20日上午8:30—17:30 。

2、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建设水文中心(呼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94号)二楼党政办。

3、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报名登记表、2011届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的由学校开具应届毕业生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下午17:30,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不符合所填报职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5、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取消专业测试资格而致使专业测试名额空缺的,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招聘专业测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从该岗位未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于10月21日下午2:30—5:00进行资格复审,同时报自治区公开招聘办公室备案。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专业测试方式采取专业科目笔试和结构化面试两种方式。

(二)专业测试时间:

1、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10月22日上午9:00—11:00。

2、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月23日上午8:30—5:30。

3、应聘人员参加结构化面试的次序在开考前半小时通过抽签确定。

(三)专业测试地点:

1、专业科目笔试地点:在内蒙古自治区招投标中心(呼市赛罕区大学东路104号)六楼会议室进行。

2、结构化面试地点:在内蒙古自治区招投标中心(呼市赛罕区大学东路104号)五楼会议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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