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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兰察布市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

来源:乌兰察布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1-11-10 16:13:08

根据《乌兰察布市招聘市直教师类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乌兰察布市公开招聘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经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决定,对参加2011年10月29日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要求

1. 审核时间:2011年11月9日,地点: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2. 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证件和要点及人员名单

1. 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和相应证明材料;

2. 2012年毕业考生,需携带由现就读院校出具加盖公章的能按时毕业证明材料;

3.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进行确认;

4. 参加审核人员名单请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的《关于对2011年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成绩》。

三.对资格审查不符人员的处理和递补

1. 凡因个人填错信息导致加分或不符合所填报岗位条件的取消资格;

2.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审查,按自动放弃处理;

3. 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规定时间不参加资格审查的,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474—8320213824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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