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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遴选工作的有关要求
1、遴选工作一定要严谨认真,确保公正公平,确保选出高质量、高水平的人才。
2、为加强对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遴选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安排部署和指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干部处,负责处理与遴选工作相关的日常事务。
3、考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另行通知。
4、请参加遴选人员在2012年4月20日之前将材料报送到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干部处。呼和浩特市区人员将材料直接报送至我单位,外地人员用EMS邮政特快专递寄送(接收材料截止日期以邮戳时间为准)。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干部处联系电话:0471-4812643、4812047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内蒙古党政办公新区综合楼1105房间
邮编:01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