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原鄂尔多斯歌舞剧团的基础上组建鄂尔多斯民族歌舞剧院(鄂尔多斯市演艺集团),因工作需要,现从社会上公开招聘以下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艺术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2、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吃苦奉献精神,专业基础好,能较好的独立完成本岗位工作。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演职人员78人
1、舞蹈演员50名:年龄在18-24周岁之间,中专以上舞蹈专业毕业生,女演员身高165cm以上,男演员身高175cm以上。能较好的独立地完成所表演的角色和作品。
2、歌剧、合唱演员10名:年龄在28周岁以下,本科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女身高165cm以上,男身高175cm以上。能较好的独立完成成品歌曲及戏剧表演。
3、器乐演员12名: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大提琴、双簧管、大管、长笛、圆号、长号、小号、打击乐,民族乐器等。年龄在28周岁以下,大专以上相关学历,能独立完成演奏表演任务。
4、舞台美术、灯光、音响岗位4名:年龄在28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好的音乐素养,熟习平面设计和绘画专业,能熟练操作“珍珠”牌调光台和舞台灯光系统技术。
5、节目主持2名:年龄在28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6、特殊专业人员:编剧、编导、作曲等。具有成名作品者优先。
7、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以上演职人员主要用于大中小型剧节目策划、排练、演出和文化惠民演出工作。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时间:2012年8月1日至8月25日
地点:鄂尔多斯市文化局人事教育培训科
(东胜区铁西嘉泰总部经济大厦2107室)
电话:0477-8183873 8183853
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