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说课成绩×40%。
按同一职位排序,依据总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聘用。应聘者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时,另行加试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与资格复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完成后,资格审查小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弄虚作假等以欺骗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空出的名额等额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成绩合格、体检合格、资格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报旗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六、招聘时间安排
(一)8月8日开始发布招聘公告。
(二)8月16日--8月19日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9日下午6:00。
(三)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对聘用人员的要求
(一)按时报到:
从指定到岗工作之日算起,三个工作日内未能到岗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二)实行试用期制度: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不合格者不予转正并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