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面试于2012年9月1日—9月3日进行,详见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形式
由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遴选职位特殊,在面试环节增加专业测试笔试考试,占面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其他单位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
(一)体检时间定于2012年9月5日—6日。各遴选部门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为2︰1。笔试、面试总成绩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二)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的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而影响考察人员比例的,遴选部门可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对所提交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其面试或遴选资格。
(二)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及笔试成绩接近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于8月29日至8月30日保持移动电话畅通。
附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