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兰察布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招聘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招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对拟招聘人员和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进入面试人员和拟招聘人员名单查询,请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网(网址: www.wmpta.com.cn)
二、审核时间、地点
1、市直招聘事业单位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审核时间分两个时段进行,10月9日—10日,10月11日(审核时间安排表附后)。审核地点:市人事考试中心。
2、招聘六类基层服务期满人员和蒙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审核时间为10月12日,审核地点:市人事考试中心。
3、招聘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审核时间为10月9日—10月10日。审核地点:旗县市区人社局。
4、特别提示:招聘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在10月9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后,再到旗县市区进行资格审核。2013年毕业考生须持由学校出具的能按时毕业并能拿到学士学位的证明。
三、审核内容
按照《乌兰察布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招聘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招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规定审核内容为准。
四、人员递补
1、按照“招聘方案”对进入面试人员因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规定时间不参加资格审核的,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市直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六类基层服务人员、蒙授高校毕业生、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缺依次递补人员,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通知。招聘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缺依次递补人员,由旗县市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旗县人社局负责通知。请考生做好递补资格审查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