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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杭锦旗机关事业单位2012公开招聘储备人才实施方案

来源:2exam.com 2012-10-8 15:48:02

 

  (五)各报考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可按考试人数的1/3进行招录。

  八、体检、政审及公示

  (一)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按总成绩排序递补。

  (二)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社区、嘎查村、苏木镇、公安、信访和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公示环节。

  (三)公示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者在新闻媒体、杭锦之窗(网址http://www.hjq.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电话:旗纪委监察局6625384、13614778889;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622577、13604772788。

  九、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公示结束后,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杭锦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一式三份,并经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被聘人员按照人才储备制度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试聘期为一年。试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和正式聘用手续,否则予以解聘,其人事档案移交人才市场管理。初聘期间不允许调动。被聘用的工作人员享受在职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

  (三)拟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岗工作,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一)工作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对待、严格把关,如出现工作不力或玩忽职守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撤换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二)考生如发现有违反规定报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被聘用的工作人员中若出现与报名条件不符、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辞退,三年内不允许参加我旗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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