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l:4。未达到比例,由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开考。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根据笔试成绩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占40%,面试占60%。考试成绩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六项目”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
5、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交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额的,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