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聘用
(一)经公示后确定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报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人社、编制、纪检、林业等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具体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十、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本次公开招聘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十一、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