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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内蒙古第四医院招聘简章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2013-6-5 11:36:53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于1953年建院,隶属自治区卫生厅,相当于正处级差额拨款单位。其前身为内蒙古胸科医院。 2003年12月内蒙古卫生厅将内蒙古SARS救治中心和内蒙古胸科医院合并成立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同时挂“内蒙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结核病防治研究所” 的牌子。

医院以传染病防治为主,防治结合,主要负责结核病、SARS病等呼吸道传染病,肝炎、痢疾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虫媒传染病,经血液和性传播等传染病的防治工作;负责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群体不明原因的疾病,各种自然灾害引发疾病等的医疗救治工作。同时开展必要的综合医疗服务,突出胸外科、心外科、肿瘤科、骨外科等,并设置必要的综合医疗科室。形成以传染病防治为主,“大专科、小综合”的全区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的医疗、科研、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机场路与110国道中段(原SARS中心)。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32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13年内蒙古第四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专业测试

(一)测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二)测试内容:结构化面试将着重考察考生举止仪表、思维应变及专业知识运用等能力。

(三)专业测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专业测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四)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impta.com)。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其它事项按照《201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简章》要求执行。

(二)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五、咨询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1—2317369

举报电话:0471—2317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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