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社部门、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整个招聘工作期间,由纪检、人社等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者在本次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0473-2999594(市纪检委)。
六、其他事宜
本方案由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乌海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73?6985712、2043481。
乌海市2013年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员领导小组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