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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海市2013选聘歌舞团专业人员公告

来源: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3-6-17 16:22:55

 

(二)初选。根据报名人员入学成绩、在校表现、才艺技能和形象等情况,按照一定比例确定每个招聘岗位的面试人选。

  (三)面试。面试采用专业知识测试和才艺形象展示的方式。聘请专家组成选聘专家组,对面试人选进行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专业知识测试和技能才艺展示成绩。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专业知识测试: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掌握与应用、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

  才艺形象展示:按专业进行现场表演和其它才艺展示,重点考察表演技能,并考察形象气质、举止仪表及表演效果等方面。其中,专业知识测试满分为70分,才艺形象展示满分为30分。(编剧测试文稿撰写;灯光师兼舞美设计师、音响师,测试实际操作能力。)

  公开招聘工作组根据面试成绩,按照选聘岗位名额等额确定拟选考核人员。

  (四)考核。公开招聘工作组对拟选考核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拟选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情况。

  因拟选考核人员自动弃权或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根据面试成绩和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选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和考核情况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选。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对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聘用及聘后待遇

  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列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待遇。对于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人员为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待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纪律监督

  公开选聘专业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选聘规定的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王芳 徐跃飞

  联系电话:13847325016 13947308969

  电子邮箱:whswhwf@126.com, duligwt@163.com

  六、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可网上报名。

  2.面试时间:2012年7月6日-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二)地点

  1.报名地点:乌海市图书馆一楼(乌海市滨河区,乘坐6路公交车即可到达)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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