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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党群直属事业单招聘简章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3-6-28 15:45:27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因未参加体检被取消资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成立考察组具体负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具体时间、方式和内容由招聘单位确定。对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通过考试,体检合格后,在鄂尔多斯人事考试信息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一)经公示后确定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报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本次公开招聘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十、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

  鄂尔多斯日报社:8592014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8378957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8524382

  举报电话: 12380

  附件:2013年鄂尔多斯市党群直属事业单位(含部门所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

  鄂尔多斯日报社

  201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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