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公示
本次考试所有信息发布及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总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以及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均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期间,反映有违反聘用规定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内未发现问题的由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为7天。
十一、聘用
对应聘合格人员实行聘用制,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按用人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辞退。人事部门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短期岗前培训。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待遇按事业单位相关文件执行。
十二、监督检查
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严肃招聘纪律,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将贯穿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集宁区的任何招聘考试。
十三、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