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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3赤峰元宝山区公安分局招聘实施方案

来源:2exam.com 2013-8-12 23:57:08

 

  七、体检 、考核

  根据考生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入围人员按要求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结合报名时的身体条件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重点考核其学习态度、现实表现、社会道德、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体检、考核不合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标准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录用、待遇

  体检、考核情况及录取结果在《元宝山新闻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用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事业人员待遇,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工资政策,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统一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并到人事部门备案。每年度考核合格后经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聘。

  九、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玉华(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白向东(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宏伟(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孙广珍(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委办主任)

  李志强(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玉柱(区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王世举(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殿云(区发改局局长)

  李亚平(区卫生局局长)

  王 凯(区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元宝山区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实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纪考生取消测试或录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476-5850189

  附件:《2013年元宝山区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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