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考核
根据考生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入围人员按要求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结合报名时的身体条件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重点考核其学习态度、现实表现、社会道德、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体检、考核不合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标准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录用、待遇
体检、考核情况及录取结果在《元宝山新闻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用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事业人员待遇,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工资政策,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统一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并到人事部门备案。每年度考核合格后经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聘。
九、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玉华(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白向东(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宏伟(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孙广珍(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委办主任)
李志强(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玉柱(区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王世举(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殿云(区发改局局长)
李亚平(区卫生局局长)
王 凯(区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元宝山区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实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纪考生取消测试或录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476-5850189
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