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和内容:见《201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稽查执法总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13年9月7日上午 8:00。
专业测试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五楼会议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7号楼)。
以上测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具体要求:
1、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和专业测试准考证参加专业测试。
2、应聘人员参加结构化面试的次序在开考前半小时通过抽签确定。
3、应聘人员在参加专业测试期间,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否则以违纪处理,取消测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0471—6945779
监督电话:0471—6944428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开招聘专业测试领导小组
201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