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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苏尼特右旗招聘苏木镇2013事业单位实施方案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2013-11-6 10:45:49

 

  5.准考证发放:

  2013年11月15日--16日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1)本次考试只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分值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政策性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试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其它符合国家政策性加分的,报名者需在报名时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在资格审查后提供证明材料的,一律不予加分。

  笔试成绩出来后,先按成绩顺序从在我旗服务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中确定8名录取人员,其余12名按成绩顺序在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人员中确定;1993--1997年间考入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到旗人才交流中心登记备案的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按考试成绩顺序录取前4名。

  (6)此次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教材。

  (7)用蒙文答题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明确标注。

  (四)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体检。

  2.体检工作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在旗医院进行体检。

  3.由于体检不合格出现缺位,则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由招聘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察不合格出现缺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岗前培训

  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进行岗前培训。

  五、聘用审批

  经过考试、考察、公示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两年。

  六、工资及其他待遇

  聘期待遇按照目前国家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岗位标准执行。

  七、组织管理

  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考录单位负责被聘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建立平时和年度考核档案。

  八、纪律与要求

  (一)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时,应当回避。

  (二)严守工作纪律,增强保密观念和责任意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等现象,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在招考过程中,应聘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采取其它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应聘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且今后不得参加我旗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九、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学军(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成 员:特木勒(旗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 宏(旗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卞俊俊(旗政府办副主任)

  赵曙光(旗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郑 廷(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崔海军(武警苏特右旗内卫中队队长)

  巴特尔(旗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科长)

  乌日娜(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鲁 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科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特木勒(兼),电话:0479-7222195。

  本方案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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