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包括试用期)的公务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生;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招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宁夏日报、宁夏新闻网、宁夏人事考试网等媒体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为宁夏人事考试网(http://www.nxpta.gov.cn)。
2.报名时间:2012年2月10日至2月17日。报考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提交的个人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资格审核。报考者在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初审合格的报考者,最迟应于2月19日24:00前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费,报考费每人120元。
(4)结果确认。报考者办理了缴费手续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考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开考比例(同一职位报考人数与该职位招考名额之比)为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或取消招考名额。被取消职位的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个别专业性强、生源少的职位经招考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笔试(占考试总成绩40%)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分值各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于2012年3月上旬在银川市统一进行。具体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具体时间安排为:上午: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申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