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教师招聘

3773考试网公务员考试四川教师招聘正文

2010年四川省宜宾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的公告

来源:中国三江人才网 2010-9-20 17:34:21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2007年修订版)、《心理素质测试》和《教育综合知识》。
     2.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0年10月1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 《公共知识》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报考者应掌握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律法规、公民道德建设、科学与技术、应用文写作、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宜宾市情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4. 《心理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通过综合测试、分析和评价,着重考核应试者的心理健康、个性特征、职业倾向和发展潜力等与招聘岗位的匹配程度。
     5. 《教育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报考者应掌握的岗位所需的基本知识和应用这些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 聘用成绩计算方法:聘用成绩=《公共知识》×20% +《心理素质测试》×20% +《教育综合知识》×60% + 政策加分。
     7.笔试各科成绩加总后统一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笔试查分 

     申请查分的考生,请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下载并填写《考试成绩查分申请表》交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宜宾市商业街53号),并交纳查分费每人每科5元。受理查分申请时间2010年10月21日9:00—11:30,逾期不受理。
     (三)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1. 笔试后,按照考生聘用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聘用成绩相同的,以《教育综合知识》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教育综合知识》科目成绩也相同的,以《公共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
     2. 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证件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其中仅要求带原件的将原件订入,要求带复印件的将复印件订入。
     (1)宜宾人事考试网自动生成专用报名信息表1份。
     (2)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证明信)、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证明符合报考岗位具体要求条件的证书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5)因原件遗失、正在办理或路途遥远不能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的,须签订统一格式的承诺书,超过承诺期限未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3.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者放弃资格审查所出现的缺额,按照聘用成绩由高到低在指定时间内依次递补。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考核人员的确定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入体检考核。
     (二)体检
     1.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0年修订后意见)执行。2010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提供本人2010年教师资格体检材料后可免体检。
     2.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3.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两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同级人事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按照《宜宾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宜人发〔2010〕14号)进行考核。对考核发现不符合条件和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
     六、递补
     因体检、考核环节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经招聘单位同级人事主管部门批准,递补一次。
     七、公示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内,按照谁举报谁举证的原则,举报者除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外,应提供有关证明证据和调查线索。
     (二)举报者反映情况不实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情况属实的,不聘用。
     八、聘用与管理 
     (一)公示无异议者,在聘用审批前需通过同级人事部门的资格终审,终审合格的,由同级人事部门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按照现行人事管理办法进行聘用和管理。聘用人员须填写《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由同级人事部门审批备案,其中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作为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人事档案凭 证。
     (二)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一律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递补。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一)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投诉电话:0831—8210303。
     十、咨询与解释
     (一)报考区县岗位咨询电话
     宜宾县:6613022、6613052 南溪县:3333277、3333346
     长宁县:4627412、4628230 高 县:5583098、5582188
     珙 县:4318967、4011971 兴文县:8823025、8825213
     屏山县:13795839374、5721238
     (二)其他咨询电话
     报名缴费咨询电话:0831— 8247078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1— 8247222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31— 8247700
     (三)报名和所有信息公布指定网站
     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
     (四)本公告由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其中涉及招聘岗位表中有关条件、说明和约定等解释,由招聘单位所在县人事局负责。


     附件: 
2010年宜宾市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岗位表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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