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试方式:采用现场备课无学生上课方式,时间为15分钟。上课前的备课时间为40分钟(按上课抽签顺序备课)。
5、面试评委:按省、市的相关规定由相关单位的人员组成。面试评委由A类评委和B类评委构成,A类评委设主评委1人(不抽签):A类和B类的其余评委按候选评委与正式评委不低于1.5比1的比例,在面试当天采取差额抽签的方式产生。
6、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选聘岗位面试完后当众宣布,并在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贡井区教育局政务栏以及贡井区教育网上公布。
五、聘用及待遇
按照选聘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如遇总分相同,则按A类评委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若仍相同则以本人近五年的工作业绩等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在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贡井区教育局政务栏以及贡井区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近五年,若有违纪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理或处罚的,或者在公示期间,有检举揭发经核实不符合选聘要求和条件的,不予选聘。符合选聘要求和条件的选聘人员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等手续,在规定时限内未报到者视自动放弃。
本次选聘的自贡旭川中学高中教师教师,属正式事业编制财政供给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职级工资标准以档案记载为准);不解决配偶随迁问题;在自贡旭川中学服务未满五年不得申请调动。
七、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选聘工作公平、公正,在选聘期间,贡井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现场全程参与,监督、指导选聘工作。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自贡市贡井区监察局:0813—3301669)。
八、本公告由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贡井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3-3311862 0813-33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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