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聘程序
1、具备应聘条件人员,需带上身份证、自荐书(含学科毕业成绩)及相应专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系级及以上学生干部需出具招就处证明),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应聘。
2、应聘者对应聘用单位、考核聘用学科参加应聘。先初选(应聘者呈交自荐书,含学科毕业成绩、获奖证书及相应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再面试(初选被确定为面试者,根据应聘学科和考核聘用方提供的知识点,进行微型授课或技能展示)。
3、经用人方考核同意,双方自愿签订“就业协议书”。应聘者一经签订“就业协议书”,须在协议单位工作8年以上,如有违约将缴纳违约金5000元/年。
4、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在毕业后到宁南县教育局报到后,接通知后,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程序、标准进行体检,再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2〕40号)聘用与管理。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凉山州宁南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0834-4575499,18048743908,13881593908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南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