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省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川人社函〔2011〕670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文件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专业技术岗位拟公开招聘27名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下同]和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网[www.shic.edu.cn, 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
事业单位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
人才培养、科学研
究、服务社会
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同意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与四川省农业干部管理学院合并筹建四川旅游学院(公办本科),筹建期限为1年。现因四川旅游学院目前还处于筹备期,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与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筹建四川旅游学院的通知》(川府函[2012]167号)文件精神,筹建期由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代行四川旅游学院(筹)相关事务,因此在筹建工作尚未结束前,此次公开招聘以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名义招聘。
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创办于1985年,原为中央部属高等专科学校。1998年因国务院机构改革,由国内贸易部划转四川省主管。学校经过28年发展,已成为培养旅游、食品科学、管理和语言与艺术高级应用型人才的特色高校,是中国最具行业影响力的餐旅公办高等学校,也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学校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地处天府新区核心地带、“花果之乡”龙泉驿区。学校规划面积1800亩,已建成678亩,学校基础设施齐全配套,教学设施完善。目前拥有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川菜发展研究中心、烹饪科学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研究所、中国饮食文化博物馆等研究机构;有酒店实验实训教学中心,旅游会展教学培训中心、四星级教学实习酒店、英语自主学习中心、餐饮信息化实验室、企业资源规划(ERP)实验室等教学实验实训场所。
学校图书馆藏书近80万册,开通了“EBSCO全文期刊数据库”、“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网络版”、“超星数字图书馆”、“CNKI知网”等丰富的网上学术资源。
学校建有休闲运动馆、田径运动场、攀岩运动场、高尔夫练习场以及网球场、地掷球场、沙滩排球场、游泳池等运动场所。校园内有四川著名景点微缩景区,整个校园环境优美,属3A级旅游景区。
学校办学28年来,坚持“以特色和质量求生存、以改革和创新促发展”的办学理念,走扩大规模与拓展内涵相结合的办学路子,积极推进质量工程建设,形成了“适应需求的专业设置、突出应用的人才培养、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学高艺精的师资队伍、频繁广泛的对外交流”为主要内涵的办学特色,已经成为全国旅游餐饮行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学校目前设置有旅游系、酒店管理系、食品科学系、烹饪系、工商系、外语系、运动与休闲系、艺术系、信息技术系、乡村建设与规划系、社会科学系、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3个教学系部40多个专业,涉及工、管、文三大学科。
资源整合后的四川旅游学院,将立足四川、面向全国,形成以旅游、食品科学、休闲运动和语言与艺术类专业为重点,特色鲜明、重点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高等学校。
根据我校发展需要,今年面向社会诚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人才,热忱欢迎你到我校创业、发展。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其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已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3年8月1日及之后毕业的在读学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或专业”两栏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在职在编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7名,具体岗位见《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shic.edu.cn],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18日09:00至12月21日20: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shic.edu.cn]),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多岗位报考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学校同批次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5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进行审查,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网上资格审查和打印报考信息表。网上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由学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学校报名系统反馈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缴费及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纳笔试费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2012年12月26日9:30至16:00,持《报考信息表》(签名)到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计财处(教学楼C110)缴费,缴费后于2012年12月28日10:00至15: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岗位调整及退费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学校按照规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12月28日9:00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学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12年12月28日17:00前带缴费凭证到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行政楼314)办理退费。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一)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1、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成绩计算
(1)专任教师(即岗位编码:pz01、pz02、pz03、pz04、pz05、pz06、pz07、pz08、pz09、 pz10、pz11、pz12、pz14、pz15、pz16、pz17、pz18)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30%+试讲成绩×70%。
其中,烹饪类专任教师(即岗位编码为:pz01、pz03)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30%+试讲成绩×50%+专业技能成绩×20%。
(2)专职辅导员、图书管理员、实验教师岗位(即岗位编码:pz13、pz19、pz20、pz21、pz22、pz23)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