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报到及聘用
经笔试、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办理流动或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大安区教育局报到。未经大安区教育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招考报名之日起,三年内取消其参加大安区中小学校公开考试补充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大安区招考领导小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永久不得参加大安区中小学校的补充人员考试;大安区内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聘用人员实行动态调配管理。聘用人员一年内保留原聘任等级,一年后根据工作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已聘用人员在大安区服务年限为10年;无基层工作经历的研究生聘用后须到基层学校工作3至5年。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自贡市大安区教师进修学校补充教研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自贡市大安区监察局0813—5522240)。
十、本方案由大安区人社局、大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3—2210673
大安区教育局 0813—2201511
附件:1.2013年自贡市大安区教师进修学校招考教研员岗位及人数一览表
2.自贡市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大安区教育局关于2013公开招考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考核方案
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安区教育局
201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