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根据省高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司法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通知》(川高法[2003]175号)、《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以及《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发[2006]11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招聘人数
招聘单位:大邑县人民法院法官培训中心
招聘人数:6名(男性4名,女性2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裸眼视力4.8以上,男性身高1.70米、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五)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08年12月26日-31日(周末照常报名)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大邑县人民法院(大邑县晋原镇东壕沟北段272号)
1、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1寸免冠近照1张(含电子版照片)。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大邑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报名表》。
2、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报名时交笔试费50元,进入面试的交面试费80元。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由大邑县纪委监察局、大邑县委组织部、大邑县人民法院和大邑县人事局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五、领取《准考证》
经初审合格并缴纳了笔试费的应聘人员,请于2009年1月5日-6日到大邑县人民法院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09年1月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内容含《法律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笔试成绩在大邑公众信息网、大邑县人事局公众信息网上公示三天(下面公示地点相同)。按笔试成绩男前12名、女前6名进入体能测试和面试。
(二)体能测试
测试时间:2009年1月12日上午9:00。
测试地点:待定
体能测试由大邑县人民法院根据司法警察有关体能要求确定,体能测试不合格者按笔试成绩顺向递补。
体能测试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三天。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09年1月15日上午9:00。
体能测试合格的进入面试,面试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于2009年1月14日到大邑县人民法院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由大邑县纪委监察局、大邑县委组织部、大邑县人民法院、大邑县人事局组织,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占总成绩30%。
面试时须携带本人《面试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
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公示三天,按总成绩男前4名、女前2名进入体检(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七、体检
体检时间:2009年1月19日上午9:00
参加体检者于当日上午8:30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大邑县人民法院集中(空腹)。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顺向递补。
八、公示
拟招聘人员体检合格后,在大邑公众信息网、大邑县人事局公众信息网、大邑电视台、《今日大邑》报等媒体上将招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方可聘用。
九、聘用及报到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法院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人员与法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电话:大邑县纪委监察局 028-88214444)
咨询电话:028-88210710;028-88222095; 028-88227657
查询网站:大邑公众信息网(www.day.gov.cn)
大邑县人事局公众信息网(www.rsj.day.gov.cn)
成都市大邑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名拼音: 报名序号(工作人员填写):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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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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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本人近期 同底版一吋 免冠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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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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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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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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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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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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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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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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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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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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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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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应届毕业生填入学前的) |
省 市(地)州 区(市)县 | |||||||||||||||||||||||||||||||||||
家庭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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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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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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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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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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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愿意 调整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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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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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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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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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奖惩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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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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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主 要 成 员 |
姓 名 |
称 谓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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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受何种培训 达到何种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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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审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复 审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本人承诺 |
本人以上所填内容属实,不含虚假成分,谨此确认。 报考者(代报名者)签名: | ||||
填表说明:
1.报考人员应在各栏填写相应汉字或数字,代码需填写在小方框内。
2.本表用蓝、黑墨水钢笔或圆珠笔如实填写,书写要正规。
3.最高学历: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⒈研究生 ⒉大学本科 ⒊大学专科 ⒋中专 ⒌其他
4.学 位:⒈博士 ⒉硕士 ⒊ 双学士 ⒋ 学士 ⒌其他
5.考生类别:⒈在职人员 ⒉非在职人员 ⒊应届毕业生 ⒋非城镇户口人员 ⒌西部志愿者或 一村一名大学生
6.民 族: ⒈汉族 ⒉少数民族
7.性 别:⒈男 ⒉女
8. 是否愿意调整岗位:⒈愿意 ⒉不愿意
9. 政治面貌:⒈党 员 ⒉非党员
10.主管部门、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按报考单位公布的岗位名称填写),代码由招考单位告知。
11.本表一式两份,经成都市大邑县人事局资格审查、盖章后,一份由招考单位留存,一份交报名收费处。
大邑县委组织部 大邑县人民法院 大邑县人事局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