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一、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递补人员:
二、 四川省养麝研究所
养麝场研究人员(2502002):严慧娟、庄毅。
三、 达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中药室检验员(2503003):唐晶。
四、 泸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中药室检验员(2504001):皮凤娟。
五、 资阳食品药品检验所
中药检验室检验员(2506001):钟海燕。
六、 攀枝花食品药品检验所
化学检测室检验员(2507001):武艺、曾祥红。
七、 南充食品药品检验所
化学室药品检验(2508001):苏艳琼、马万军。
中药室药品检验(2508002):俞海莲、向薇。
八、 广安食品药品检验所
中药室检验员(2509001):。黎勋、蒙娜
化学室检验员(2509002):张北川。
八、乐山食品药品检验所
药化室检验员(2511001):李天然。
生测室检验员(2511002):赵晓鹂。
九、自贡食品药品检验所
中药检验室中药检验(2513001):杨祖军。
十、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化学室检验员(2514004):王宁。
食品室检验员(2514006):王鑫。
二、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2009年2月23日(9:00-11:00)。
三、面试资格复审的地点: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成都市玉沙路98号)416房间。
四、面试资格复审材料: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④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中因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复审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自动放弃其面试复审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手续。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责任由递补人员自行承担。
五、面试收费: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每人缴纳面试费80元的面试人员,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给《面试通知书》,并于面试当日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証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