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化厅
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9月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省文化厅拟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考古研究院等10个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省文化厅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和省文化厅网[www.sccnt.gov.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附件下载:附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报考者应为2009年四川省生源毕业生或具有本省常住户口(教育部直属院校和列入全国211重点大学的毕业生不受此限制),且符合《四川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相关岗位具体条件的人员。2009年8月31日后仍系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属于本次公招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四川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学历和专业以本人报考时取得的最高学历及其对应的有效毕业证载明的专业为准。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编制内招聘,其中,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单位有: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四川省图书馆、四川博物院、四川省川剧艺术研究院、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使用差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单位有:四川人民艺术剧院、四川省歌舞剧院、四川省川剧团、四川省曲艺团等。招聘名额为54名,其中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招聘4人、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招聘7人、省图书馆招聘6人、四川博物院招聘8人、省川剧艺术研究院招聘2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招聘3人、四川人民艺术剧院招聘4人、省川剧院招聘8人、省歌舞剧院招聘5人、省曲艺团招聘7人,具体岗位见《四川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09年8月10日至8月15日24∶00止。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多单位或多岗位报考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2009年9月公招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面试资格审查和资格确认的结果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参加了同批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的,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后果自负。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清晰证件照。
(二)网上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后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09年8月17日24时止。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报考四川省图书馆、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四川博物院、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四川省川剧艺术研究院、四川人民艺术剧院、四川省歌舞剧院、四川省川剧院、四川省曲艺团的考生),笔试科目为2科缴费100元(报考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的考生)。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省文化厅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8月20日在报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于2009年9月9日前根据省文化厅取消岗位的公告,对取消岗位中的已缴费的考生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9月7日10时至9月11日24时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本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均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省川剧院戏曲表演和演奏员岗位因生源较少,可以放宽为2: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1、不设专业考试的岗位: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面试成绩70%。
2、设置专业考试的岗位: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30%+《专业知识》笔试×7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面试成绩×30%。
3、艺术类岗位:
考试总成绩=《现场专业测试》成绩×80%+(《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20%。
《现场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共两科。每科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
2、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福建招生考试网纲》(请登陆四川人事信息网(www.scr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本次考试“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部分的复习内容,以成都时代出版社出版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参考资料》为准。考生如需要《公共基础知识》资料的,可自愿到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或四川省人才考试测评基地购买,也可在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订购。
专业知识笔试范围为及复习内容,详见附件。
3、笔试时间。定于2009年9月12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的考生,其专业考试的时间定于2009年9月12日14:30分在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内进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专业考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09年9月30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同时在招聘单位张贴。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09年10月8日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09年10月15日在该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2009年8月28日16∶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省文化厅人事处宋俊武同志(地址:成都市东胜街19号省文化厅413室,联系电话028-86277466),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艺术类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定于2009年9月19日9∶30--16∶30时在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原四川省舞蹈学校--青羊区四威南路3号)进行。考生必须在9月19日9∶20以前到场,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参加测试顺序抽签,资格审查。并在指定的地点候考,9∶30开始测试。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作为自动弃权处理,且后果自负。
参加艺术类专业测试的考生,面试结合专业测试一并进行,不再单独举行面试。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专业测试当天进行,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在专业测试当天,报考者须持: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详见《四川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逾期未到场,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专业测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专业测试方法:
现场专业测试实行应聘者在专家考评组的要求下,独立展示自己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形式进行。
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所需乐器、音响光碟、磁带等需自己携带。
主要形式:目测(形象、形体)、基本功展示、戏曲身段表演、剧目(节)表演、唱腔唱段、折子戏片断表演、试奏(五线谱)、独奏、合奏乐曲演奏、视唱练耳、命题小品表演、台词(朗诵—诗词、散文、台词独白、小说片断)、声乐表演(歌曲演唱)、特殊技能展示、即兴创作、场景拍摄即兴策划、作品分析与答辩、绘画示范、模拟讲课等(详细内容见附件5)。
现场专业测试成绩公布。与非艺术类岗位专业笔试公布时间相同。
(三)面试
1、面试方式。实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省文化厅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省文化厅负责进行,具体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由省文化厅于2009年10月20日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省文化厅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责任由递补人员自行承担。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四川省文化厅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6、面试主要范围。
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四个方面。
7、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省文化厅于2009年10月30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省文化厅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省文化厅和招聘单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省文化厅和招聘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5日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省文化厅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省文化厅及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对考核和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由此出现的空额,按某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某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省文化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省文化厅网站上公示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反映。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的拟聘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在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由省文化厅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省文化厅网站上公告,并同时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意向性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待通过审核确认后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毕业两年来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拟聘人员经省人事厅审核确认后,凭省人事厅的确认复函,由用人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事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8-86759175(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政策、专业科目笔试、面试考务咨询电话:
四川省文化厅人事处:028-86277466
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人事科:13438972909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028-84686034
四川省图书馆人事科:028-86659477
四川博物院人事科:028-87325795
四川省川剧艺术研究院办公室:028-86121337
四川人民艺术剧院政工科:028-86136141
四川省歌舞剧院人事科:028-86248496
四川省川剧院人事科:028-86129173
四川省曲艺团人事科:028- 86633270
监督电话:
省文化厅监察室:028-86635745
省人事厅监察室:028-86741450
附件:1、《四川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公招考古专业工作人员专业笔试福建招生考试网纲》
3、《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公招古建专业工作人员专业笔试福建招生考试网纲》
4、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二〇〇九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文物保护岗位工作人员专业福建招生考试网纲
5、《四川省文化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艺术类岗位现场专业测试的形式和要求》
四川省文化厅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2
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二〇〇九年下半年
公开招聘考古专业工作人员
专业福建招生考试网纲
一、参考资料:
1、《中国考古学》(汉唐以前部分)张之桓主编,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2、《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
3、《考古辞典》何贤武主编,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
4、《新中国的考古发现与研究》中国社科院考古所编,文物出版社出版
5、《考古工作手册》中国社科院考古所编,文物出版社出版
6、《中国考古》安金槐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
二、福建招生考试网纲:
第一部分:石器时代
1、石器时代的石器种类及制作技术;
2、新石器时代重要文化的分布;
3、新石器时代主要文化的代表性器物;
4、新石器时代的主要遗迹;
第二部分:夏商周考古
1、夏商周文化的研究动态;
2、商周文化墓葬的特点:
3、夏商周时期青铜器及纹饰的特点;
4、二里岗文化的陶器特点;
第三部分:汉唐考古
1、汉唐时期墓葬的种类和特点;
2、汉代隋唐钱币的种类和铸造;
第四部分:四川考古
1、三星堆遗址和金沙遗址考古的重要发现和意义;
2、巴蜀文化的主要文化遗物;
3、四川汉代墓葬的发现和研究
第五部分:考古学研究的现状
1、近年来重要考古发现的基本情况;
2、近年来前沿课题研究的基本情况;
第六部分:考古学的基本方法论和技术
1、田野考古学的基本理论;
2、田野考古的基本技术;
附件3
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公招古建专业
工作人员专业福建招生考试网纲
第一部分 考试说明
一、参考资料
《中国古代建筑》罗哲文主编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12月出版
《清式营造则例》梁思成著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
以及上述教材的有关基本理论在这一领域中的运用。
二、范围
古代建筑理论考试在考查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注重考查考生实际运用学科的基本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和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考生应能:
1. 熟练掌握古建筑的结构与构造,比较和分析各个时期特点或解决实际问题。
2.正确理解和掌握中国古代建筑简史的相关范畴、规律和论断。
3. 准确地理解有关的古建保护、维修理论知识,掌握古建测绘、制图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4.正确运用有关原理,解释和论证某种观点,辨明理论是非。
5.结合自己的学习、工作背景,综合认识和评价有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6.准确、恰当地使用本学科的专业术语,文字通顺,层次清楚,有论有据,合乎逻辑地表述。
附件4:
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二〇〇九年下半年
公开招聘文物保护岗位工作人员
专业福建招生考试网纲
一、参考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家文物局:文物出版社 2005年;
2、《普通地质学》林茂炳等著,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1992年;
3、《矿物材料》韩跃新等著,科学出版社,2006年;
4、《文物保护材料学》王蕙贞著,西北大学出版社,1995年;
5、《石质文物保护的工程地质力学研究》牟会宠等著地震出版社,2000年版;
6、《材料现代分析方法》左演声等著,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出版,2000年;
7、《考古工作手册》中国社科院考古所编,文物出版社出版;
二、福建招生考试网纲:
第一部分:文物保护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
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理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意义和重要性;
3、文物保护基础知识;
第二部分:地质学基础知识
1、地质学发展史
2、风化作用;
3、地下水的地质作用:
4、风的地质作用;
第三部分:矿物材料和文物保护材料
1、矿物材料的分类及其应用;
2、非金属矿填料;
3、文物保护材料及其应用;
第四部分:材料分析
1、现代分析方法基础;
2、材料现代分析方法在文物保护中的应用;
第五部分:石质文物保护的基本方法和技术
1、石质文物的病害与环境地质;
2、石质文物风化
3、石质文物保护的工程地质
附件5:
四川省文化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艺术类
岗位现场专业测试的形式和要求
一、现场专业测试主要形式
现场专业测试实行应聘者在专家考评组的要求下,独立展示自己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形式进行。
主要形式:目测(形象、形体)、基本功展示、戏曲身段表演、剧目(节)表演、唱腔唱段、折子戏片断表演、试奏(五线谱)、独奏、合奏乐曲演奏、视唱练耳、命题小品表演、台词(朗诵—诗词、散文、台词独白、小说片断)、声乐表演(歌曲演唱)、特殊技能展示、即兴创作、场景拍摄即兴策划、作品分析与答辩、绘画示范、模拟讲课等。
测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专家组也可根据考生现场专业测试情况进行调整。
现场专业测试评分方式:满分为100分,现场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二、具体专业岗位测试内容
1、话剧演员:朗诵(自备台词、独白、诗歌、散文、寓言故事等),声 乐(资料自备),形体(自备舞蹈、体操、武术等),表演(即兴)。
2、舞美设计:技能的掌握(自制一种舞台道具,达到以假乱真),美术基础知识的掌握(画一幅几何图形,工具自备),透视学的掌握(能够运用成角透视和平行透视分解设计图),运用的掌握(分解绘制制作图),性能的掌握(懂得各种材料的性能),组织实施的掌握(舞台迁换的组织实施)。
3、川剧演员:目测(身高、形象)、戏曲演员基本功展示(手、眼、身、法、步)、戏曲身段表演、唱腔唱段展示、折子戏片断表演、特殊技能展示。
4、川剧演奏员:目测(身高、形象);自我介绍;现场演奏大中型曲目一首(独奏、合奏);视奏(五线谱)、音乐基础测试。
5、舞蹈演员:目 测(身高、形象);基本功展示(软开度、肌肉能力、技术技巧、协调性);个人舞蹈剧目(自已准备5分钟舞蹈节目一个,舞蹈感觉、协调性、表现力); 中国民间舞组合(汉、藏、彝、羌、蒙等民族舞蹈,任选一种)。
6、民乐器乐演奏员:目测(身高、形象);基本功(发音、音准、节奏、音阶);无伴奏传统乐曲(任选一首);近、现代中或大型曲目(任选一首);视奏(五线谱):现场抽题;特长:(本专业外)其他乐器演奏技能、舞蹈、演唱、表演、主持、英语口语等任选。
7、管乐(铜管、木管)、弦乐演奏员:目测:自我介绍(形象、举止、谈吐);音阶一条(木管四个八度、铜管两个八度音阶、琶音、三度、连音,吐音);高级练习曲一首(展示技巧及程度);大型乐曲(第I乐章);视奏(现场抽取考题两首)。
8、舞台监制:舞美设计、布景道具制作、色彩、素描、制作流程的答辩。
9、曲艺舞蹈演员:
(1)、基本功:软开度、肌肉能力、技术技巧、协调性;
(2)、个人舞蹈:5分钟以内完成成品舞蹈一个(舞蹈感觉、协调性、表现力);
(3)、中国民间舞组合:汉、藏、彝、羌、蒙等民族舞蹈(任选其一)。
10、曲艺清音、扬琴演员:
(1)、目测:自我介绍(形象、举止、谈吐、身高);
(2)、基本功:发音、音准、节奏、音阶;
(3)、传统清音或扬琴选段;
(4)、台词:朗诵、朗读一首散文或诗歌;
(5)、表演:即兴小品或命题小品;
(6)、特长:从事曲艺表演实践工作两年以上者优先。
11、曲艺排练兼演员:
(1)、基本功:软开度、肌肉能力、技术技巧、协调性;
(2)、个人舞蹈:5分钟以内完成成品舞蹈一个(舞蹈感觉、协调性、表现力);
(3)、中国民间舞组合:汉、藏、彝、羌、蒙等民族舞蹈(任选其一)。
(4)、剧目:10分钟以内完成命题或即兴剧目编排(舞蹈剧目,民间舞组合,舞蹈感觉,舞蹈协调性,舞蹈表演)
(5)、特长:具有两年以上曲艺节目编排工作及具有一定教学经验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