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2010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引进)专业技术人才
公 告
为加快我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机构的整体业务水平,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发[2006]11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彭州市委、市政府同意,报经成都市人事局审核备案,决定公开招聘(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名额、范围及对象
1、招聘国家统招全日制医学类专业毕业生30名。年龄28周岁(
2、招聘国民教育医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成熟型人才30名。年龄40周岁(
3、引进国家统招全日制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并取得执业资格或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取得中级及其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20名。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
二、应聘(引进)资格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招聘岗位需具备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一、二)。
三、招聘(引进)岗位
1、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一、二)。
2、引进国家统招全日制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并取得执业资格或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取得中级及其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用人单位及岗位: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精神病专科医院相关岗位。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dpta.gov.cn),选择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引进国家统招全日制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并取得执业资格或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取得中级及其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在上述报名期限内直接到彭州市卫生局政工人事科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符合条件的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报名)。应聘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如实、准确填写《彭州市2010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交。
3、报名缴费。报名完毕的应聘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请于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报考者系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由本人如实提供所在区(市)县团委、人事局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考核合格),待报名成功后于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在征得卫生局同意后,由彭州市主考机关适当降低比例或对招聘岗位和报名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于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占总成绩60﹪,面试占总成绩40﹪。均由彭州市主考机关和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50﹪,《医学基础知识》占50﹪。根据(成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大学生志愿者应聘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每工作1年,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8分。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彭州市人劳网站(网址:www.pzrl.scpz.cn)、成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彭州市主考机关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进入资格审查人员于
资格审查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彭州市2010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交验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岗位条件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系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向彭州市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如系2010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学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考试资格,按照同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七、体检及考核
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满分为100分。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实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排序)。
聘用人员体检、考核由彭州市主考机关和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的由彭州市主考机关和卫生局另行规定。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成熟型人才在其原聘用单位转为编制内人员。
八、聘用及报到
(一)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接收(调动)聘用及人事代理等手续。
(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三)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受聘人员如系2010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应在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过程接受彭州市纪委(监察局)、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28—86230960 (彭州市第三纪工委)
咨询电话:028—83886260(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028—83880532(彭州市卫生局政工人事科)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8—86150916
本公告由彭州市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二:《彭州市2010年卫生系统招聘成熟型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彭州市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彭州市卫生局
二○一○年
附件一:
招聘岗位 |
学 历 |
岗位指标总数 |
招聘单位及人数 |
备 注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14 |
新兴镇公立卫生院2人、小鱼洞镇公立卫生院1人、隆丰镇公立卫生院1人、葛仙山镇公立卫生院1人、三界镇公立卫生院1人、彭州市精神病医院2人、通济镇公立卫生院1人、彭州市妇幼保健院5人 |
考生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选择招聘单位 |
中医康复 |
本科及以上 |
1 |
升平镇公立卫生院1人 |
|
影像专业(放射) |
本科及以上 |
2 |
彭州市精神病医院1人、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人 |
考生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选择招聘单位 |
影像专业(B超) |
本科及以上 |
1 |
彭州市精神病医院1人 |
|
临床检验 |
本科及以上 |
2 |
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人、彭州市精神病医院1人 |
考生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选择招聘单位 |
公共卫生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1 |
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人 |
|
护理学 |
专科及以上 |
8 |
磁峰镇公立卫生院、白鹿镇公立卫生院、军乐镇公立卫生院、红岩镇公立卫生院、天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丽春镇公立卫生院、敖平镇公立卫生院、致和镇公立卫生院各1人 |
考生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选择招聘单位 |
影像专业 |
专科及以上 |
1 |
濛阳镇公立卫生院1人 |
|
合计 |
30 |
附件二:
招聘单位 |
学历 |
招聘岗位 |
指标 |
卫生下属事业单位 |
专科及以上 |
医学类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