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0年6月21日至7月12日下午5:30分止;准考证领取时间:2010年7月21日至23日。
(二)报名地点:资中县财政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832-5611361、5603250。
(三)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按专业类别只能报考1个专业类别的职位。报名时须持以下有效证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10年的高校毕业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报名时交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70分,面试成绩30分。
(一)笔试
2、笔试分值及比例
3、笔试要求:报名人数和拟聘专业职位比例必须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人事局、县财政局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的公开招聘计划。
4、笔试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同时提供加分证明材料。加分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协议书(或服务证)、考核结果登记表(或考核结果证明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套。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二)面试
根据工程造价和财经类不同专业类别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专业职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报考人员。
(三)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二证缺一不可)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计分办法
笔试、面试折合综合成绩共计100分,其所占比例为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考生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出现个人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排名优先。
六、体检和考核
七、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县纪委0832-5602516
资中县人事局资中县财政局
2010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