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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医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10年5月招聘面试资格复审的公告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2010-6-18 16:54:41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05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关于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公告

根据省人事厅批准的《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0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确定的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现将由高到低排名顺序确定的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于20106228301800时在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成都市人民南路451号)科研大楼9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一)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按本公告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请携带: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0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缺少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务必按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或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审查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省中医药管理局公招办公室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责任由递补人员自行承担。

(五)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文件的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后由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公招办公室发给面试通知书。

(六)公招咨询电话: 028-85223428028-86746721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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