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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大邑县2011年委县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来源: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10-18 11:19:31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文件精神和我办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面向成都籍(含十九个区(市)县和高新区)招聘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学位(专科以上学历不受户籍限制),年龄40周岁以下(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C1及以上驾驶执照,从事驾驶工作15年以上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名,为工勤技能岗位。

三、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一)时间

2011年10月27日——11月1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00时-16:30时)

(二)地点

大邑县人才交流培训考试服务中心,地址在大邑县晋原镇东濠沟北段199号(电话:028-88222738)

(三)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交费方式。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

3、领取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于2011年11月7日至9日到大邑县人才交流培训考试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四)要求

报名者须带上以下材料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大邑县招聘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经大邑县人才交流培训考试服务中心资格初审合格,方可正式报名: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C1型及以上驾驶执照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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