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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四川省宜宾市关于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宜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2012-4-28 15:44:40

 

(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服务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县(区)委组织部印章。

4、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从事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的具体起止时间、是否服务期满、考核是否合格等内容。“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出具证明材料;“三支一扶” 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人社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教育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团委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同时加盖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和县(区)委组织部印章。

5、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考生本人在服务期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标题“×××同志服务期间现实表现”,材料内容包括考生的个人简介、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现实表现材料需同时加盖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和县(区)委组织部印章。

四、面试和体检工作

(一)面试将于2012年5月13日进行,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结束后,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届时将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若电话号码有变化,请及时反馈宜宾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若因考生关机无法通知到体检,后果自负。

(三)进入体检的考生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

(四)体检前一天晚上,请考生正常作息,切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零时以后不要进食,体检时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体检时,有近视的考生需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它有关事宜

关于宜宾市2012选调生其它有关事宜,会适时在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上公布,敬请考生及时关注。

联系电话:0831—820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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