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公告中的招考对象对“限招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须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7、凡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两个及两个以上跨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双专科学历),其所学专业中的一个专业,视同达到大学本科学历,此类人员须提供四川省教委办理的第二专科毕业证明书,凭毕业证明书上签注的视同大学本科的专业,才能报考符合职位条件的职位。
8、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四、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时,原则上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手续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与报名表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3、对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有异议的考生,请于2012年6月21日下午5:00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培训科(联系人及电话:曾胜利,2267794)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将按公告名单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