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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四川省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绵阳人事考试网 2012-7-28 9:52:36

为改善和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安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我县事业单位发展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标准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的对象

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取得相关证书,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品行端正。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及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绵阳户籍(或入学前具有绵阳户籍即绵阳生源)考生报考安县城市管理局岗位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高大学专科学历。

5、年龄在18-28周岁之间(1984年8月1日-1994年8月1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应聘可放宽到30周岁(1982年8月1日至1994年8月1日期间出生)。

6、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7、定向面向在安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聘2名(岗位代码:1208013),该部分人员可报考该岗位,也可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但不再享受有关优惠加分政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及其它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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