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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2012年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绵阳人事考试网 2012-7-28 9:58:08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2年8月绵阳市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30KB,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8月2日至8月10 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2年8月绵阳市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与游仙区委组织部、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

4、确认缴费。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2年8月3日至8月11日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8月20日至8月24日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6、岗位调整。笔试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近岗位经审批后可合并招聘;招聘人数较多、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岗位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除上述情况外,其余未达到3:1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退费。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游仙区政务网、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

7、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2年9月18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市人事人才网、游仙政务网、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考生应携带《2012年8月绵阳市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二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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