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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四川省公选厅级领导干部简章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2012-8-1 12:12:42

 

二、报名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报考正厅级职位的须具备下列条件:在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担任副厅级(副省级城市要求为正局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或担任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相当层次管理职务2年以上。

报考副厅级职位的须具备下列条件:在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担任正处级(副省级城市要求为副局级)领导职务3年以上或担任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相当层次管理职务3年以上。

2.同级职务报考的不受任职时间限制。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1962年8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报考人员在具备基本资格条件的前提下,还应符合所报职位具体要求(见职位说明书)。

工作年限、任职时间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1日。

三、公选的方法和步骤

本次公开选拔厅级领导干部采用 “综合素质测试”、“领导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三种方法确定考察对象,坚持学历是基础、经历是重点、能力是关键、品德是核心,采用“履历评价”、“实绩评价”、“德才评价”三种方法评价考察对象。

(一)综合素质测试

主要对报考者知识储备、知识结构以及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试。

(二)领导能力测试

主要通过报考者对案例所提问题解决方案是否科学,测试报考者的分析判断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综合素质测试和领导能力测试采用纸笔书面答题的方式,安排在同日进行。根据两种测试成绩折算笔试成绩(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测试各占50%)。按照每个职位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三)结构化面试

主要通过结构性试题和考官追问,与考生双向沟通,测试报考者认识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照每个职位1∶2的比例(省经信委副主任、四川科技职工大学校长、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确定后,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包括履历评价、实绩评价、德才评价。

(四)履历评价

对考察对象受教育程度、工作经历、任职情况以及有关工作表现、受奖惩情况等进行全面分析,评价考察对象的能力素质与拟任职务的关联度、适应度。

(五)实绩评价

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对考察对象履行职责、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德才评价

对考察对象德才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民主测评,体现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树立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的导向。注重对考察对象德才表现、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方面情况的分析评价。

考察中,若职位出现没有合适人选的情况,可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确定人选重新组织考察。

考察结束后,根据履历评价、实绩评价、德才评价等情况,研究提出人选使用建议,按程序报省委审定。对任用的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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