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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2012年市级部门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简章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2012-8-2 10:38:55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2年8月1日-15日(工作时间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www.lspta.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报考单位报名。

按干部管理权限,本市范围内符合报名条件并有意向报名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所在主管部门应同意其报考。

(二)资格审查

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遴选程序。遴选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为不低于1:3,特殊职位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放宽到1:2。报名结束后,对于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遴选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考察三部分。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如下:

不加试专业面试的: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考察成绩×20%

加试专业面试的:

总成绩=笔试成绩×40%+(公共面试成绩×60%+专业面试成绩×40%)×40%+考察成绩×20%

1、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初步定在9月份,所有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要求参加统一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具体时间、准考证发放及笔试成绩查询等另行通知。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特殊职位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放宽到1:2。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职位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对于有专业要求的职位,可以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加试专业测试的职位公共面试和专业测试各100分,分别占面试成绩的60%和40%。

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1:2的比例,根据笔试和面试分别折合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面试折合成绩均相同的,一并纳入考察)。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察工作。坚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实行评分制,满分为100分。各遴选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分值。

考察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因考察产生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在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修改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特殊职位的体检标准,按相应的特殊标准执行。

遴选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遴选单位可在差额考察人选中确定递补人员。

(五)公示和转任

体检合格后,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符合遴选条件的,统一办理转任手续。

四、其它事项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中共乐山市纪委检举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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