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07〕24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调整“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聘期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09〕25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参加“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计划”的报考者,截止报名时,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务必于2012年10月15日上班时间(下午6:00时前)向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团委、人社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和服务期间的相关考核材料)、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未按规定时间和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项目加分照顾曾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考者,参加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加分分值及加分理由于2012年10月19日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政策性加分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笔试的报名人数与岗位名额之比不低于3:1。确因专业特殊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考试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将开考比例调整为2:1或调减招聘名额。开考比例调整和岗位调减于2012年10月19日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笔试时间:2012年10月20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综合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折合后的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60%
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的总成绩于2012年 10月 26日左右在资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需查分者于2012年10月29日当日下午5:00时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登记,查分结果于2012年10月31日左右在资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同时公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有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二)资格复审
按照岗位招聘名额的2倍根据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的分值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即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确定的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并列,一起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均合格的,一并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至2012年11月2日上班时间。资格复审地点在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一并通知。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网上打印的《安岳县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报名信息表》、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和加分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即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给《面试通知书》,并按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面试的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2天后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同时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须不低于本次考聘达到形成竞争岗位的进入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并列,以笔试成绩高优先;如笔试成绩再相同,以综合知识成绩高的优先)。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进入考核。
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凡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人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未查清前,考聘名额暂不递补)。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