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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盐源县2012年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2-10-9 16:08:01

 

(二)面试:

报考县采购中心和县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按招聘岗位名额数2倍的人员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内公示。

凡因通讯、交通等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到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比例未达到的岗位,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将服从调整的报考者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查分:笔试、面试成绩公告后,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笔试、面试成绩公告之日起的二个工作日内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五、体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数额和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入体检(总成绩相同的,报考县卫生局下属乡镇卫生院的人员以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其他单位报考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后果自负)参加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体检标准除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外,考生还需进行尿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核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聘用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具体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而出现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如该空额岗位递补人员考核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和考生考试总成绩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人武部内)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者,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涉及户口迁移的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单位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新招聘人员必须在盐源县内工作5年(含试用期)以上;到工作单位报到后即与单位签定《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分配办法及去向

县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的拟聘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由高分到低分,自行选择到缺编的乡镇卫生院工作。

十、纪律与监督

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为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被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34-636295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362211(县卫生局);

监督电话:0834-6369999(县纪委监察局)。

盐源县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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