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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安市审计局2012年选聘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2-10-18 11:25:03

 

四、考试

1.开考比例:选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需达到1:3。

2.计分办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50%计入总成绩。

3.笔试:考试内容为审计实务,主要测试应试者审计实践操作能力。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安人才网上予以公布。

5.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和综合评定。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聘人选。

六、公示和试用

1.公示: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安人才网上公示拟选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

2.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经市审计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后,按程序报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七、纪律监督

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826-2393328(市人社局纪检组)

0826-2336995(市审计局纪检组)

八、本公告由广安市审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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