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二次面试
笔试结束后,每个职位按3:1的比例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第二次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若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面试。第二次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市财政局具体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二次面试通知书》。
(三)考察
第二次面试结束后,按2: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第二次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进行差额考察。考察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实施。
(四)体检
市财政局在考察合格的人员中等额确定拟遴选职位体检人选,并组织实施体检。体检要求和标准按《2012年雅安市市本级部分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考察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办理手续
市财政局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3个月。对试用期满经考核适应工作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三、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现象,可向市纪委(监察局)检举。
2、本补充公告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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