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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米易县2012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2-11-1 11:58:30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审批及试用期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县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13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报到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米易县监察局0812一8179744
  咨询电话: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882360095
  攀枝花市人事考试中心0812-3325008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请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本公告由中共米易县委组织部、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下载附件:米易县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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