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评、考核
按照“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考评、考核工作由市委编办负责组织实施。
考评采取“面试比选”的方式于2012年11月22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核采取考察、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体检人员根据考评考核情况择优等额确定。
(四)体检
体检由市委编办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根据考评考核情况依次递补。
(五)市委编委会审定
市委编办通过集体研究正式确定遴选拟调候选人,报市委组织部提交市委编委会审定。
(六)公示和调动
将拟调人员在眉山党政网和眉山人事考试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关于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市委组织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市委组织部: (028)38168060
市纪委(市监察局):(028)38444444
五、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职位的具体条件,由市委编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委编办 (028)38169105
2012年中共眉山市委编办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