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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贡2012年遴选汇东新区公安分局人民警察公告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2012-11-21 15:28:03

 

(二)面试

1、报考者于2012年12月20日8:30到汇东新区公安分局(自贡市汇东新区兴川街112号)政治处或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http://www.zgpta.gov.cn/),查看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由市公务员局和遴选机关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和考察试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1:1。

体检应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笔试、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携带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报考者所在任免机关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进入试用期人选,试用期3个月。如试用期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取消入围资格。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机关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和试用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七、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行为,可向自贡市监察局、自贡市公务员局举报。

举报电话:0813- 2202366、2204158

附:《自贡市公安局2012年遴选汇东新区公安分局人民警察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

联系人:钟修贵  联系电话:0813-4703507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贡市公务员局

自贡市公安局

201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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