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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安厅2012关于遴选网络安全保卫工作业务骨干的公告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2012-11-21 15:31:04

 

(一)公文写作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

公文写作考试主要测试公文写作能力。专业技能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其中藏语职位主要测试藏文阅读翻译能力。

(二)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

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机关工作应具备的电子文档编辑处理、邮件收发等基本操作技能。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公文写作考试、专业技能考试和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结束后,由省公安厅分别划定公文写作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合格线,在公文写作考试、专业技能考试和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公文写作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总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因缺考等原因,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职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或取消、调减遴选计划。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和人员名单将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公安信息网主页上公告。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鲜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未参加资格复审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所有职位均使用汉语面试。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专业技能考试、公文写作考试成绩的先后顺序排名),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经考察无问题的进入体检。因面试缺考等原因,参加面试人员未达1:3比例的职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察人选或取消、调减遴选计划。

六、体检

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由省公安厅按1:1的比例确定试用人员,体检合格人数少于遴选计划的,不再递补。

七、试用和公示

试用人员到省公安厅相关岗位顶岗试用3个月,试用合格的予以公示,公示无问题的确定为拟调动人选。试用、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拟调动人员经研究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028-86301740

附:1.省公安厅2012年遴选网络安全保卫业务骨干职位表

  2.省公安厅2012年遴选网络安全保卫业务骨干报名表 

四川省公安厅

201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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