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体检: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下同)。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按照参加最后一科考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试能力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送的相关人事档案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核实。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相同的要求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公示: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区人社局在高坪人力资源网(http://gp.rlzy.gov.cn/)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举报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加分虚假证明者,核实后取消拟聘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程序审定后由区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由公开招聘的主管部门届时提供相应具体单位,拟聘人员自愿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八、招聘纪律
凡参加招聘工作的同志,在思想上一定要高度重视,组织上一定要坚持原则,操作上一定要遵循程序,认真负责,确保此项工作万无一失。对在工作中违背纪律、徇私舞弊,违反规程、造成不良影响的,玩忽职守、产生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九、附则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本《公告》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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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计生局政工股3353569区卫生局政工股3333653
区粮食局政工股3363898区民政局政工股333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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