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党群部门报州委组织部,政府部门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调(流)动、聘用等手续。
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咨询电话: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0834—3865582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834-2173682
监督电话:
凉山州纪委监察局:0834-3865852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34-2191712
附件1:《凉山州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各招聘单位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