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研究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同一职位在2人及以上的可确定2人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本人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职位的匹配情况。对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从事该职位工作的,取消其资格,不予引进。
考察人员名单在广元党政网和广元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
(六)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引进(招聘)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四、主要优惠政策
《广元市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暂行办法》明确的引进人员优惠政策主要有:
(一)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同级财政分别给予硕士研究生8万元、博士研究生1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在广元工作期间硕士研究生享受每月200元、博士研究生享受每月800元的“优秀人才政府激励岗位奖”。
(二)引进的新参加工作的研究生,根据学历可分别确定为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符合破格晋升职务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可破格晋升职务。
上述优惠政策仅指通过面向全社会公开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才能享受。
五、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工作在广元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六、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人才办:(0839)3267757,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3314757。
附件:
1.四川省广元市公开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岗位设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