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意事项
(一)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提供如下面试资格审查材料: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报考要求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要求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安排见面试通知书。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详阅《公告》。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川省教育厅
2013年2月5日